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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之高IPO:收入依赖前五大客户 子公司因违反海关监管被罚

2018-01-08 10:51:41 来源:中国网财经 浏览:50001

深圳市美之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之高”)近期在证监会网站披露招股说明书,公司拟在深交所公开发行不超过1857万股,发行后总股本不超过7427万股,保荐机构是华创证券。

  公开资料显示,美之高是一家专业从事金属置物架收纳用品研发、生产和销售的企业,产品主要应用于家居收纳、工业级商业仓储等领域,2015年12月15日,美之高挂牌新三板

  2014-2016年及2017年1-6月份,美之高实现营业收入2.78亿元、2.68亿元、4.01亿元和1.93亿元,同期净利润为1070万元、2077.2万元、3573万元、1587.8万元。不过,公司向前五大客户的销售额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82.69%、85.87%、89.21%和92.01%,其中直接向DOSHISHA的销售额占当期营收的比例分别为61.78%、65.01%、39.67%和41.33%。

  由于美之高产品以外销为主,报告期内国外主营业务销售金额分别为2.03亿元、2.06亿元、3.48亿元和1.67亿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73.12%、76.76%、86.82%和86.42%,产生的汇兑损益分别为-65.77万元、283.39万元、797.9万元和-322.53万元。其中家用类金属置物架的收入占主营业务的比例均超过了80%。

  据披露,美之高计划通过本次IPO募集资金2.3亿元,其中1.96亿元投向金属置物架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其余将投向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项目达产后,公司将新增金属置物架产能330万套/年,美之高表示,如果未来市场竞争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导致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达产后产能无法消化而达不到预期效益的风险。

  不过,据美之高预测,金属置物架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达产后,公司将新增年均收入4.16亿元,新增年均净利润4187.53万元,也就是说,该项目完后后相当于再造一个“美之高”。

  招股书还显示,美之高子公司在2014年曾因违反海关监管收到了深圳海关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不过处罚金额较小,仅为1000元。

  股权方面,美之高的实际控制人是黄华侨和蔡秀莹,本次发行前直接和间接合计控制公司83.5%的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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