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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旗新材IPO:被原股东刘泽猛实名举报 销售数据互相“打架”

2021-04-20 11:35:48 来源:发现网 浏览:50001

作为一家专业从事人造石英石装饰材料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的高新技术企业,中旗新材营收下滑、新增数倍产能难以消化、销售数据互相“打架”等一系列问题仍需引起关注。

2021年1月4日,广东中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旗新材”)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在深圳主板上市。拟发行2268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25.01%,由民生证券保荐。

中旗新材是一家专业从事人造石英石装饰材料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的高新技术企业,主要产品是人造石英石板材和人造石英石台面,产品广泛应用于厨房、卫浴、酒店、商场等室内装饰装修领域。

值得注意的是,中旗新材存在营业收入下滑、新增数倍产能难以消化、或存虚假披露、销售数据互相“打架”等一系列问题。针对上述问题,发现网向中旗新材公开邮箱发送采访函请求释疑,然而令人遗憾的是,截至发稿,中旗新材并未给出合理解释。

营业收入下滑 新增数倍产能如何消化

据招股书数据显示,2017年-2020年上半年,中旗新材的营业收入分别为5.42亿元、5.65亿元、5.29亿元和2.09亿元,其中2018年和2019年的同比增长率分别为4.30%和-6.46%。2019年中旗新材营业收入不升反降,有所下滑。

在业绩发展势头不佳的情况之下,中旗新材选择逆势申报在深圳主板上市。

此次IPO,中旗新材拟募集资金6.77亿元,6000万元用于研发中心及信息化建设项目,其余全部用作扩大产能。3.87亿元用于中旗(湖北)新材料一期建设项目,项目建设周期为24个月,达产后将形成人造石英石板材每年300 万平方米的生产能力;7000万元用于高明二厂二期扩建项目,项目建设周期为18个月,达产后将在现有产能基础上增加60万平方米的人造石英石板材的年生产能力;1.6亿元用于中旗(湖北)新材料二期建设项目,项目建设周期为12个月,达产后将拥有人造石英石板材每年150万平方米的生产能力。简单计算后可得,两年后,中旗新材将增加每年510万平方米的人造石英石板材的生产能力。

中旗新材在招股书中表明的理想和计划是丰满的,然而现实却有些骨感。

由招股书数据可知,2017年-2020年上半年,中旗新材的实际产量分别为175.71万平方米、181.96万平方米、163.90万平方米和62.31万平方米,产能利用率分别为100.33%、88.53%、76.92%和58.80%,产能利用率处在不断下滑的趋势。

可以看到,中旗新材现有产能利用并不充足,且510万平方米的产量是中旗新材现有产量的近3倍,中旗新材能否消化还有待考证。

销售数据互相“打架” 或存虚假披露现象

中旗新材成立于2007年3月,注册资本100万元,由周军、胡国强、江鸿杰三人出资设立。

就在中旗新材上会前夕,有关媒体报道,中旗新材原股东刘泽猛向证监会进行实名举报,举报信长达3000字,信中称:中旗新材2008年第一次增资、出资入股的陈述严重失实,资产评估报告造假,财务造假,股东股权被严重扭曲。

举报人刘泽猛则是在2008年参与了中旗新材的增资。2008年1月18日,经股东会决议,将中旗新材注册资本由100万元增加至1200万元,其中周军以实物增资269.60万元、胡国强以实物增资262.40万元、江鸿杰以实物增资88万元、刘泽猛以货币增资288.00万元、陈帅以货币增资48.00万元、颜晓东以货币增资115.20万元、李雪娟以货币增资28.80万元。

举报人便是针对此次增资进行举报,刘泽猛向有关媒体表示:2008年2月中旗新材第一次增资,周军、胡国强、江鸿杰以实物出资其实是在造假。对此,发现网记者注意到,针对此次原股东周军、胡国强、江鸿杰以实物资产增资的情形,中旗新材在招股书中称“经核查,周军、胡国强、江鸿杰本次用于出资的设备系其本人以自有资金购买,均用于广州色丽石生产。但因资料保管不善造成本次出资设备的合同和付款凭证遗失”。

业内人士表示,原股东刘泽猛的举报,加上招股书中不具信服力的说明,实在令人对事实的真相究竟如何产生疑问。若事实的确如刘泽猛所说,则中旗新材的确存在着虚假披露的问题。

除此之外,中旗新材在销售数据方面的披露也存在着问题。

据招股书数据显示,2018年中旗新材对其大客户之一的合肥志邦家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志邦家居”)的销售额是4689.54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为8.30%。

但发现网记者查阅志邦家居2018年年报发现,志邦家居2018年向前五大供应商的采购金额分别为6515.33万元、6310.56万元、6055.70万元、5327.94万元和4533.16万元,其中不存在4689.54万元这一数据,4689.54万元介于第四名和第五名之间。

业内人士表示,中旗新材披露的数据与客户年报披露的数据互不吻合,究竟哪一方出现纰漏尚未可知。但是,目前中旗新材的确存在诸多弊端和令人疑惑的地方。

原股东是否会进一步爆料?招股书中是否存在虚假披露?未来中旗新材会如何发展,发现网将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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