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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达膜上市梦破 一创摩根保荐年内被否两家

2017-12-27 11:33:44 来源:中国经济网 浏览:50001

 中国经济网北京12月27日讯12月26日,证监会发审委2017年第80次会议审核结果公告显示,三达膜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发申请被否,其保荐机构为第一创业(9.50 +0.21%,诊股)摩根大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保荐人代表是王晓丹、罗浩。

  据中国经济网记者了解,这是一创摩根年内第二个被否的IPO保荐项目。4月5日,证监会创业板发审委2017年第27次会议审核结果公告显示,浙江科维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发未通过,其保荐机构为一创摩根。

  招股书显示,三达膜是国内领先的以膜技术应用为核心的工业分离纯化、膜法水处理和环境工程专业服务综合解决方案提供商和水务投资运营商。2013年-2015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26亿元、4.74亿元、4.66亿元,净利润分别为0.91亿元、0.85亿元、1.09亿元。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拟使用10.7亿元用于膜材料制造及海水淡化项目、区域营销中心建设项目、水务投资项目、偿还银行贷款和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三达膜上市梦破 应收账款余额较大遭问询

  12月26日,证监会发审委2017年第80次会议审核结果公告显示,三达膜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发申请被否。三达膜此次IPO保荐机构为第一创业摩根大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保荐人代表是王晓丹、罗浩。

  证监会发审委对三达膜的问询主要集中在以下五个方面:

  1、发行人按照实际污水处理量、基本水量孰高的原则确认污水处理收入。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按照基本水量确认收入,客户是否履行了其内部审议程序及合法合规性,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会计准则;(2)按照实际处理量和基本水量孰低原则的情况下模拟计算的收入、成本、净利润情况,并在招股说明书中作出特别风险提示。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方法、过程、依据并发表核查意见。

  2、发行人通过BOT、TOT和委托运营方式在全国多个地区已投资和运营了28座市政污水处理厂。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上述项目的取得方式是否合法合规;(2)报告期内由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授权地方住建局与发行人签署特许经营权协议且未履行招标程序的合法性;(3)发行人及其下属15家子公司应取得而未取得排污许可证及排污许可证过期的情况,以及相关法律风险;(4)2017年6月30日BOT、TOT项目特许经营权10亿元的形成过程、依据、会计处理方式、占净资产的比例,并在招股说明书中作出特别风险提示。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方法、过程、依据并发表核查意见。

  3、在新达科技退市过程中,Clean Water Investment Limited分别向新加坡三达膜和新加坡三达投资借入无息借款用于回购CDH Water Limited持有Clean Water Investment Limited的全部股份。2013年,发行人对Suntar Investment Holding Pte. Ltd.进行增资。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上述无息借款的最终资金来源以及借款的期限;(2)上述无息借款是否已经按期足额偿还;(3)对Suntar Investment Holding Pte. Ltd.实际投资的金额是否根据《境外投资项目核准暂行管理办法》的规定履行了相关核准手续。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方法、过程、依据并发表核查意见。

  4、发行人报告期各期应收账款余额较大且呈逐期上升的趋势,长期未收回款项金额较大。请发行人代表结合同行业可比公司数据、应收账款期后还款情况、是否存在有效收款措施、政府预算对发行人应收款项的覆盖情况等,说明应收账款的可回收性并就相关风险在招股说明书中作出特别风险提示。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方法、过程、依据并发表核查意见。

  5、报告期各期发行人原始财务报表所列示的营业收入与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相应收入存在较大差异,请发行人代表说明差异原因及收入确认是否企业会计准则。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方法、过程、依据并发表核查意见。

  科维节能IPO申请4月份被否 36个项目处于违约状态

  4月5日,证监会创业板发审委2017年第27次会议审核结果公告显示,浙江科维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发申请被否。保荐机构为第一创业摩根大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保荐人代表是孙宜中、戴菲。

  科维节能主营业务为能量系统优化节能技术的研发、推广及应用,并以合同能源管理模式为客户提供节能诊断、规划设计、资金筹措、实施改造、运营管理等全过程的专业化服务,帮助客户实现最大限度的节能。2014年-2016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1.08亿元、0.99亿元、1.06亿元,净利润分别为0.53亿元、0.34亿元、0.33亿元。

  证监会发审委对科维节能的问询主要集中在以下三个方面:

  1、发行人主营业务为合同能源管理,发行人承担节能优化改造的全部费用,改造后新增设备设施的所有权在分享期满前归发行人所有,项目合作结束后发行人将全部设施无偿移交给客户。报告期公司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分别为4,106.63万元、3,089.87万元和2,973.14万元。(1)请发行人代表说明合同能源管理合同中新增设备设施的折旧政策及其政策依据,加速折旧的固定资产是否应做纳税调整,是否征得主管税务机关同意;(2)请发行人代表结合合同能源管理的具体内容、主要客户的行业特点等说明发行人盈利能力的可持续性。请保荐代表人对上述问题发表核查意见。

  2、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发行人经营所使用的技改技术来源及技术研发人员技术专长情况,项目实施过程中发行人员工及其它人员使用情况,前述人员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具体工作范围及是否具备相应的施工资质;(2)发行人核心竞争力与市场竞争对手的差异。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过程及结论。

  3、根据招股说明书披露,截止2016年末,发行人有36个项目处于违约状态(包括诉讼已判决、已调整,但暂未执行完毕的项目),涉及项目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1,860.87万元,涉及固定资产账面原值为622.23万元。根据申报材料,发行人将上述违约项目分为客观违约和主观违约,主观违约客户中有三家尚有应收账款净值730.43万元。发行人报告其客户涉及国有企业客户共计52家,共涉及节能技改项目251个,其中139个项目履行了招投标程序,其他112个项目未履行招投标程序。请发行人代表:(1)说明诉讼后和解及诉讼审理中的三家客户的具体名称,涉及诉讼和执行的最新进展情况;(2)说明截止报告期末,超过信用期未履约的应收账款总额,是否有新的诉讼事项;(3)说明未履行招投标程序的112个项目截止2016年末对应的应收账款余额及减值准备计提金额;(4)补充说明在唐山港(4.68 -1.06%,诊股)陆钢铁有限公司未按调解书约定足额及时支付款项的前提下,认定应收账款可收回的依据;(5)说明报告期2014-2016年度前10名客户“一次性分享”业务截止2016年末应收账款余额及减值准备计提金额、诉讼情况;(6)以嘉兴石化有限公司2014年度“一次性分享”确认的1,643.85万元(专业设备原值及计提折旧均为378.73万元)为例,补充说明该项目确认的收入、毛利情况;(7)说明各报告期对于单项计提的坏账准备是否已做纳税调整。请保荐代表人对上述问题发表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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