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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丽传媒:明星+IPO很有搞头,但是营收似有“不正经”之处

2017-07-12 09:32:52 来源:证券市场红周刊 浏览:50001
内容提要:众多明星云集的新丽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新丽传媒”)近日报送并公告了最新版本的招股说明书申报稿,再一次冲刺ipo!新丽传媒的主要业务是电视剧和电影内容及其衍生产品的投资、制作和运营,本次拟发行不超过5500万股a股,所募集资金计划全部用于补充影视剧业务营运资金。

新丽传媒“五年三次”冲刺ip

众多明星云集的新丽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新丽传媒”)近日报送并公告了最新版本的招股说明书申报稿,再一次冲刺ipo!新丽传媒的主要业务是电视剧和电影内容及其衍生产品的投资、制作和运营,本次拟发行不超过5500万股a股,所募集资金计划全部用于补充影视剧业务营运资金。

 

新丽传媒“五年三次”冲刺ipo,备受各媒体关注,不但因为其ipo之路太曲折,也因其身上聚集太多明星光环,比如明星演员胡军、张小童(张嘉译)、宋佳,著名导演陈凯歌、沈严、姚晓峰、刘惠宁、余征(于正)等等;该公司还摄制了《北京爱情故事》、《辣妈正传》、《父母爱情》等为大众熟知的剧目。不过,就这样一家“星光闪闪”的影视公司,近五年里,同行业其他几家公司都已经顺利完成ipo并上市,唯有新丽传媒还在经受“一波三折”的考验。

 

对新丽传媒的ipo之路,《证券市场红周刊》也曾关注,早在《新丽传媒:“绯闻”之外的“真假”数据之谜》、《新丽传媒的财务“悬疑”》等文章中对以往报送的旧版招股书中的应收账款及账龄问题、营业成本问题、供应商问题、净利润依赖政府补助等问题作了深入详细的分析。如今,新版本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中仍然存在诸多问题,包括政府补助占利润总额比例较大等,还出现因财务数据不匹配而导致营收不可信的疑点。

 

政府补助减少是好是坏?

 

《证券市场红周刊》 以往文章已经对新丽传媒的利润过度依赖政府补助的问题作了详细分析。如果该公司把政府补助当成了依赖,会是一个十分危险的信号,而这次报送的新版招股书中该问题仍然存在,但情况却出现了变化。

 

招股书显示,2014年和2015年新丽传媒获得的政府补助金额分别是5369.80万元和4019.85万元,对利润总额的影响比例高达30.59%和25.36%,也就是说,公司对政府补助存在很大的依赖性。而2016年的政府补助仍然高达3514.65万元,占利润总额比例也达到了16.85%。不过,报告期(三年时间)的前后对比来看,政府补助金额及其对利润总额占比都连续出现了较大幅度下滑。

 

从金额上看,2016年政府补助金额比2014年减少了1855.15万元;从占比上看,则减少了13个百分点。若仅从依赖性风险角度考虑,该占比出现大幅减少意味着依赖性在减弱,风险也相对减小。但是,政府补助的金额同时出现大额减少,意味着到手的真金白银减少了,却不是什么让人痛快的事。由于之前依赖性过大,现在政府补助减少了,该公司还必须通过增加日常经营利润来缓冲其不利影响,业绩压力增大。

 

逐年增长的营收是否可信?

 

面对政府补助减少,自力更生的态度应该更坚决才对,但新丽传媒报告期内逐年增长的营业收入真实性却存有疑虑。新版招股书显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在2016年只有61.58万元,而在2015年该项金额高达15283.80万元,在2014年也有2460.39万元,经营现金流量的净额波动较大。不仅如此,通过营业收入与现金流量、应收款项、预收款项之间的一般财务数据勾稽关系发现,报告期内各年的数据存在重大差异。

 

2014年的数据差异是最大的。从招股书的“合并利润表”可知,该年度新丽传媒取得65467.56万元的营业收入,考虑到6%的增值税销项税,含税营业收入达到69395.62万元,这就比同期“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66536.58万元多了2859.03万元。从一般财务数据的勾稽关系看,多出来的这部分差额必然有相同金额的应收款项增加或预收款项减少与之相对应,抑或两项数据综合起来刚好与之相符。

 

不过,就在2014年,新丽传媒有应收票据969.48万元、应收账款51322.50万元,合计比2013年的应收款项合计数37236.19万元(2013年数据来自该公司2015年11月报送的招股书申报稿,下同)而新增了15055.80万元,这个新增金额远远多于前述2800多万元的差额。奇怪的是,同期的预收款项不但没有减少反而出现大额增加,从2013年的5332.72万元猛增至2014年的10976.90万元,增加了5644.18万元。在含税营业收入与收现现金流之间存在超过两千万元的差额之外,新增的应收款项大大超过新增的预收款项,使得2014年有高达6552.59万元的新增经营性债权得不到营业收入的支持。

 

同样的,2015年的相关差异金额也很大,并且情况跟2014年恰好相反。考虑了2015年营业收入65622.88万元和6%的增值税税率,其含税营业收入有69560.25万元,比“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67418.05万元多了2142.20万元。这就说明,如果按一般的财务数据关系考虑,必然也有相应金额的应收款项增加或预收款项减少。

 

而2015年应收款项的情况是,应收票据有204.65万元,应收账款有57560.21万元,合计比上年的应收款项52291.99万元增加5472.87万元。而预收款项不但没有减少,反而从上年的10976.90万元增加到本年度的18739.07万元,增7762.17万元。两项综合起来,发现仍有4431.50万元的含税营业收入没有收到相应的现金流量,也没有应收款项等经营性债权的增减,实属异常。

 

其实,用上述的方法来看2016年的相关数据,也能发现有847.16万元的含税营业收入既没有收到现金流,也没有形成应收款项的增加或者预收款项的减少,只是差额相对往年来说变小了。

 

相比现金流情况,新丽传媒营业收入时而高出合理值,时而低于合理值,这到底是企业在进行业绩调节,还是由其他原因造成的我们不得而知,但出现这种情况,让人不得不对其营业收入的真实性产生怀疑。

 

表:招股书财务报表的相关数据(单位:万元)

注:2013年数据来自该公司2015年报送的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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