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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同科技IPO:三成募资建研发中心 股权过度集中成"夫妻店"

2018-01-15 11:11:34 来源:中国网财经 浏览:50001

 力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同科技”)近期在证监会网站披露招股说明书,公司拟在深交所公开发行不超过2253.34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25%,保荐机构为招商证券(17.73 -1.77%,诊股)。

  公开资料显示,力同科技专注于无线通信领域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其经营涵盖从芯片设计到整机制造完整的产业链,是摩托罗拉、美国眼镜蛇、建伍、中兴、华为、大唐、海能达(15.75 -1.56%,诊股)等企业的核心供应商。

  据披露,力同科技本次IPO计划募集资金5.55亿元,其中1.66亿元投向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占比近三成;其余将用于无线通信射频芯片及无线通信SoC芯片项目、语音及数传模块生产项目和专网通信终端及智慧物联网终端生产项目。

  2014-2016年及2017年1-6月份,力同科技实现营业收入8.47亿元、6.62亿元、4.94亿元和1.8亿元,同期净利润为1909万元、3713.17万元、6089.01万元和4762.62万元,综合毛利率分别为6.45%、12.33%、21.85%和40.26%。

  中国网财经记者注意到,力同科技大部分产品出口,且以美元进行结算。报告期内,公司境外销售收入分别为7.84亿元、6.28亿元、4.23亿元和1.4亿元,分别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的92.55%、94.91%、85.54%和77.67%,同期产生汇兑损益16.35 万元、-59.38 万元、-260.50万元和331.01万元。

  截至招股书签署日,力同科技拥有4家控股子公司,2家控股孙公司,其中仅有力同芯(香港)有限公司1家在2017上半年实现盈利。

  股权方面,本次发行前后,蔡东志、潘颖绵夫妇为力同科技的实际控制人,控制权过于集中为公司治理带来了一定的风险。截至2017年9月30日,蔡东志先生直接持有公司64.9%的股权,通过力同控股间接持有公司8.92%的股权,潘颖绵直接持股21.63%,蔡东志、潘颖绵夫妇合计持有公司95.46%的股权,处于绝对控股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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