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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禾泵业采购数据异常,高新技术企业资质有疑

2017-06-07 11:35:41 来源:证券市场红周刊 浏览:50016
内容提要:君禾泵业股份有限公司从事家用水泵及其配件的研发、设计、制造及销售,主要产品包括潜水泵、花园泵、喷泉泵及深井泵四大系列,根据招股说明书披露的财务数据显示,该公司2016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和净利润分别为4.93亿元和5517.11万元,同比2015年分别增长了12%和66%,盈利成长看似不错;特别是经营

君禾泵业股份有限公司从事家用水泵及其配件的研发、设计、制造及销售,主要产品包括潜水泵、花园泵、喷泉泵及深井泵四大系列,根据招股说明书披露的财务数据显示,该公司2016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和净利润分别为4.93亿元和5517.11万元,同比2015年分别增长了12%和66%,盈利成长看似不错;特别是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金额在2015年和2016年分别达到7285.89万元和5803.47万元,均超过同期净利润,使得该公司营运资金较充沛、短期借款余额逐年减少。 
 5月23日,君禾泵业的最新上市申请通过证监会发审委审核,但同时发审委也针对该公司提出了三点问题要求公司进行补充说明,内容涉及到针对该公司存货周转率及减值准备计提、营业收入领先行业平均增速的真实性以及关联方资金拆借、资金管理制度及内控有效性等方面的问题。 
  事实上,监管部门针对君禾泵业财务数据真实性、合理性的担忧绝非空穴来风,笔者通过深入分析君禾泵业的详细经营及财务数据,发现该公司在实际经营过程中确实存在着不少财务疑点,佐证了监管层的问询内容。 
前后矛盾的大客户 
  君禾泵业曾在2016年2月和2017年5月分别发布了两版招股说明书,其中均涉及到2014年度的财务及经营数据,对比这两版招股说明书,可以发现其中存在明显的前后矛盾。 
  首先来看君禾泵业披露的现金流量数据,2017年发布的招股说明书披露,该公司2014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金额为3159.4万元,而在2016年发布的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2014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金额却为3337.28万元,与2017版招股说明书相差了177.88万元。 
  究其原因是君禾泵业在2017版招股说明书中,针对“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进行了重新分类,将此前确认在这个科目中的部分现金流出,重新分类到“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中,这导致在2016版招股说明书现金流量表中的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科目发生额为4113.4万元,而在2017版招股说明书该现金流科目的发生额只有3935.52万元。 
  当然,这有可能是源自君禾泵业在编制2016版招股说明书时,数据确认不够严谨所导致的低级差错。但是值得反思的是,“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科目发生额直接对应着公司的汇兑损益,关联着公司的财务费用,并最终体现在净利润当中。在君禾泵业前后发布的两版招股说明书中,财务费用中的汇兑损益科目金额并未发生变化,这就凸显出针对现金流量表“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科目数据披露前后矛盾,实在是一件颇为尴尬的财务漏洞。 
  上述问题并非是君禾泵业关键的财务矛盾,现金流量科目的重新划分差异与该公司在前后两版招股说明书中针对关键客户销售金额披露存在矛盾的问题相比,可谓是小巫见大巫了。在2016版招股说明书中,君禾泵业披露2014年向当年排名第一大客户“重庆市汉斯安海酉阳进出口有限公司”销售了6550.57万元、销售比重为15.16%,而在2017版招股说明书中则披露2014年向该客户销售金额为6947.3万元、销售占比为16.08%。针对同一客户的销售金额,在两版招股说明书中存在数百万元差异。 
  与此同时,在两版招股说明书中针对2014年度其他关键客户如OBI、翠丰集团、宁波佳晟电气有限公司等,销售金额披露则完全一致,这也就意味着两版招股说明书的收入确认范围并未发生变化,凸显出针对第一大客户销售数据差异极不正常。 
  不仅如此,在针对同一客户销售金额数据存在数百万元差异的基础上,君禾泵业在两版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2014年度销售总收入、销售商品收到的现金以及应收账款等相关数据也完全一致,并未受到单一客户销售数据发生变动的影响,如此一来,岂不是令人匪夷所思?这就令人怀疑,君禾泵业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财务数据是否为人为拼凑出来的结果。 
采购数据中的重重谜团 
  更何况,不仅是针对销售收入数据存在明显的前后矛盾,君禾泵业披露的采购数据当中问题也更加突出,存在多处不合理之处,指向该公司披露的采购信息严重失实。 
  君禾泵业在其2016版招股书中披露,2014年向第一大供应商“余姚市舜江电器有限公司”采购金额为2708.81万元、占比为7.83%,由此计算该公司2014年度的总采购额为34595.27万元;而在2017版招股书中则披露2014年向“余姚市舜江电器有限公司”采购金额仍然为2708.81万元,但是占同年总采购的比重却被提升到9.13%,由此计算该公司2014年度的总采购额仅为29669.33万元,与2016版招股书披露的2014年度总采购额相差达5000万元左右,这对于年营业额尚不足5亿元的君禾泵业而言,绝不是一个可以忽视的金额。 
  与销售收入中存在前后矛盾的结果类似,在总采购额相差巨大的的基础上,两版招股说明书最终披露的2014年度“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科目发生额和应付款项余额却完全一致,这并不符合正常的财务核算逻辑。 
  同时,君禾泵业披露的采购细节数据也同样存在差异。该公司在2016版招股说明书中披露,2014年采购漆包线(铜)的均价为每千克51.94元,而在2017版招股书中却披露为每千克44.39元,仅相当于2016版招股说明书中披露采购单价的85.46%;同时,2016版招股书披露2014年采购漆包线(铜)5495.87万元,而2017版招股书则披露当年的漆包线(铜)采购金额为4697.32万元,前后相差达800万元。 
  由于漆包线(铜)是君禾泵业最主要的原材料之一,其采购直接影响到原材料耗用的成本结转金额,以及存货科目余额。然而在漆包线(铜)材料采购单价和采购总额均存在显著差异的基础上,两版招股说明书最终披露的2014年度主营业务成本和存货余额却又完全一致。 
  此外,君禾泵业的漆包线(铜)的单位耗用量,从2014年的0.2718吨下降到2015年的0.2199吨,降幅高达19.09%,对此该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中解释为“漆包线(铜)的单台耗用量逐年下降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逐步使用漆包线(铝)代替漆包线(铜)作为原材料,降低了单台水泵耗用漆包线(铜)的重量”,那么在合理条件下,这就应当对应着该公司漆包线(铜)的单位耗用量下降伴随着漆包线(铝)的单位耗用量增加。 
  然而事实上,君禾泵业的漆包线(铝)的单位耗用量,已从2014年的0.9284吨下降到2015年的0.9241吨,并未出现增加,相反也出现了0.46%的降幅,这与该公司在招股书中的解释存在明显矛盾,凸显出该公司的漆包线(铜)的单位耗用量在2015年出现极不正常的明显下降。 
  不仅如此,君禾泵业2016年漆包线(铜)的总耗用量为103.15吨,相比2015年的104.43吨小幅下降,同时2016年漆包线(铜)的采购单价为每千克35.83元,相比2015年的每千克37.54元也下降了4.56%,这也就意味着该公司2016年度采购漆包线(铜)总金额应当出现6%以上的同比减少。然而事实上,该公司2016年采购漆包线(铜)3916.07万元,相比2015年的3410.31万元大幅增长了10%以上,这也违背了正常的经营逻辑。 
  由此可见,针对君禾泵业的采购项目,不仅存在着前后两版招股说明书中披露数据前后矛盾,而且在同一版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跨年度数据也存在疑点,这就不得不令人怀疑该公司所披露的采购数据的真实性。 
高新技术资质存疑 
  此外,根据招股书披露的数据显示,君禾泵业是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并在2014年9月通过了宁波市科技局的复审,因此在2014年到2016年期间享受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上述税收优惠政策对君禾泵业的利润影响不小,以该公司2014年至2016年间税前利润合计金额13814.26万元计算,10个百分点的企业所得税优惠就使该公司少缴企业所得税1381.43万元,这相当于该公司在2016年全年实现净利润的四分之一。然而问题却在于,君禾泵业的高新技术企业资质却名不副实。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被认定为高新技术资质的公司需满足的条件包括:大专以上学历人员占员工总数的比重不低于30%,以及研发人员占员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而从君禾泵业披露的相关信息来看,截止到2016年末,拥有技术人员71人,占员工总数1030人的比重仅为6.89%;同时大专以上学历人员数量为164人,占员工总数的比重仅为15.92%,均未达到高新技术企业的标准。 
  同时,君禾泵业在2014年到2016年的研发投入金额分别为1553.79万元、1590.83万元和2004.41万元,全部计入到了各年度的管理费用中,没有任何资本化处理,这也就意味着该公司的研发投入全部都是处于研究阶段,没有任何研发项目能够产生有价值的专利或非专利技术资产。 
  此外,根据招股说明书披露,君禾泵业拥有多达203项国内专利以及52项境外专利,但是真正具备技术含量的发明专利其实只有13项、占比仅为6%,而且这13项发明专利无一是在2015年之后申请的,可见君禾泵业的研发投入自2015年之后并未结出什么有价值的成果。 
  在这样的基础上,结合君禾泵业两项人力资源指标均低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中规定下限标准、且相差幅度较大的状态,这自然会令人质疑该公司在不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下,骗取了高新技术企业资质,进而骗取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偷逃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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